为了深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,公安机关针对传销犯罪的特点,总结出传销犯罪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伎俩,提醒广大群众引起警惕: 伎俩之一: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下线入会的费用。因为只有新人不断的加入才可以维系这个谎言的天平不失衡,要想让更多的新人加入,就必须不断让新人学会用“美丽”的谎言把自己的亲朋好友邀约到传销组织中。 伎俩之二:没有商品“销售”。传销组织者打着做生意、就业、创业等旗号,以“高额利润、快速致富”为诱饵,再利用一些公益活动装点门面,误导群众认为这些公司是合法公司,诱使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传销。 伎俩之三:暴力与精神双重控制。一般在新人加入之后,新人的推荐人会用一些理由把新人的手机或身上的贵重物品骗过来,传销组织还会对新人24小时专人“保护”,目的就是怕新人在听过传销课程后用电话通知自己的亲人,或有想逃跑的想法。同时,通过反复上课、学习、演讲和讨论,用“理论”达到给成员“洗脑”的目的。 伎俩之四: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和变相传销。网络传销是传统传销的变种,利用网络传播的广泛性和虚拟性等特征进行更大规模的传销。网络传销通常有自己的网站,利用人们的爱财心理进行欺诈。 伎俩之五:以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学生加入传销组织。传销组织经常以招工为由,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,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。 |